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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为何不向南宣战

1999-05-0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陈铁源

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斯拉夫的空袭已40多天。其间,北约发动了近5000次空袭,动用了150万人员,支出了几十亿美元军费,但是克林顿宣称,他并不打算向南联盟宣战。一直以来,克林顿及美官员在正式场合使用的是很多替代词:“人道救援”、“空中打击”、“武装冲突”和“军事介入”等。

根据美国《宪法》,只有国会才有权对外宣战与媾和,兼任武装力量总司令的总统只能用武力支持其外交活动。美国会1973年通过的《战争权力法案》规定,在国会没有授权总统进行战争的情况下,如果进行军事部署,总统必须在48小时内与国会磋商;如果撤军,总统必须在60天内与国会磋商。总之,如果美国正式对外宣战就必须经过国会,不然的话就是非法行动。

因此,由共和党控制的本届国会就科索沃问题展开辩论和表决,试图向克林顿总统施加压力。然而要经过国会广泛辩论和最后表决,必将大大束缚总统的行动。总统要合理合法地对外“战争”,最好的办法便是使用总统的行政命令“不宣而战”。

舆论认为,克林顿总统不愿使用“战争”一词还另有原因。“战争”就意味着是花费昂贵、时间久长、规模庞大的战斗,这将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。如果把“科索沃冲突”称作“战争”,由此造成人员伤亡会使美国公众感到震惊,这势必影响到民意对总统的支持,因而对美国政客来说,选择“战争”是下下策。

美国对外战争不叫“战争”早有历史。自美国立国至今,美国在海外部署兵力至少有200次,而公开对外宣战的只有5次。(《中国青年报》99.5.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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